甲17岁时抢劫他人财物,3年后案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被立案侦查的还有甲的朋友乙。经查,乙并未参与抢劫,因而乙的案件部分被撤销。关于此案的辩护,下列...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17岁时抢劫他人财物,3年后案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被立案侦查的还有甲的朋友乙。经查,乙并未参与抢劫,因而乙的案件部分被撤销。关于此案的辩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未委托辩护人时,可以不给其指定辩护人 B.可以准许甲委托乙作为他的辩护人 C.可以准许甲委托他的一位正在检察院任检察员的堂兄作为辩护人 D.可以准许甲委托他的正在该法院任人民陪审员的姐姐作为辩护人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范围。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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