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
选项 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 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 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 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
答案 A
解析 :《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加重处罚的,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如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件时,通过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唐律的十恶是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陸、不义和内乱;恶逆,是一种殴打、谋杀尊亲属的犯罪行为。不孝,是一种子孙不能善待父母、祖父母的犯罪行为,包括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另立门户、分割财产、供养有缺;为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寻欢作乐、不穿孝服;知祖父母、父母丧,隐瞒不办丧事;以及谎称祖父母父母丧。这些行为在性质上,与恶逆罪一样,都是对尊亲属的侵害,只是侵害的程度更轻。所以本题属于恶逆而不是不孝,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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