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回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之后不能再行使这一...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取回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之后不能再行使这一权利 B.债务人占有的权属不清的鲜活易腐财产,管理人及时变价并提存变价款后,有关权利人可以就该变价款行使取回权 C.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即使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原权利人仍然可以取回该财产 D.债务人占有的已经投保的他人财产毁损,原物权利人可以取回就此获得的保险金
答案 ACD
解析 参考《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26、27、28、29、30、31、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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