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A.当事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若其...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当事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若其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无权就该执行行为再次提出异议 B.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因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偿还债务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无正当理由反悔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 D.人民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实行书面审查。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应当开庭审理。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异议与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因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偿还债务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无正当理由反悔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仅以担保合同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不予支持。”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实行书面审查。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应当进行听证。”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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