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在债权 到期后,甲拒绝还债,乙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人 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5000元。丙认 为自己只负...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在债权 到期后,甲拒绝还债,乙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人 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5000元。丙认 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由甲履行债务。试问丙 若以此为由提起上诉,应如何确定被上诉人?( ) A.以乙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甲、乙均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甲、乙均为被上诉人
选项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 》第177条的规定,不同上 诉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方法是:“诉谁列谁,其他人按 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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