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王、李、赵四人成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 议中未对经营期限作出规定。后赵认为合伙企业效益 不好,想自己另外开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希望退 出合伙。则需要...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张、王、李、赵四人成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 议中未对经营期限作出规定。后赵认为合伙企业效益 不好,想自己另外开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希望退 出合伙。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赵才可以合法退 伙?( ) A.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B.获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赵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的事务造成不利影响 D.获得其他任意两名合伙人的同意
选项
答案 AC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6条的规定,合伙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 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 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在本题所设情 况下,赵退伙只要满足A、C两项条件即可,而无须征 得其他合伙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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