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与外资企业可采取的企业形式的说法不正确的 是:( ) A.三者都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B.中外合资企业...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以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与外资企业可采取的企业形式的说法不正确的 是:( ) A.三者都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B.中外合资企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C.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定是有 限责任公司 D.外资企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选项
答案 D
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营 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 的说法正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4 条规定,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 任公司。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的说法正确。《外资企 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 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根据 该条规定,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根据以上规定可知, 三资企业都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所以A选项 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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