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 关系二人于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 京登记结婚。2004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 人在深...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 关系二人于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 京登记结婚。2004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 人在深圳居住,2006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 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 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 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 辖?() a.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答案 D
解析 。考查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 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締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締 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北京 为婚姻締结地,深圳为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定居地,只能 选D项,A、B、C项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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