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已上市,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方可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A.平抑股市,扭转本公司股票下跌趋...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已上市,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方可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A.平抑股市,扭转本公司股票下跌趋势 B.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 C.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D.用于奖励本公司优秀员工和推行职工持股计划
选项
答案 BC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根据上述规定,B、C两项都是法定的公司可以回购自己的股份的情形,而A项不在此列,应直接予以排除。此外,《公司法》第:143 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仅仅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不包括D项提及的“推行职工持股计划”的情形,D项扩大了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事项范围,故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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