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 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 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 AD
解析 动产质权适用善意取得,登记的除外,货币有价证券遗失物盗脏毒品枪械等除外!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相关内容:朋友,自行车,甲因,同事,丙借,200元,非甲,债务,丙即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448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