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电子产品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后来,乙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乙公司拖欠自己的借款不还...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电子产品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后来,乙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乙公司拖欠自己的借款不还而拒绝付款;此时,甲公司才发现乙公司的电子产品为侵权产品。关于本案,下列项正确的是?
选项 A.由于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履行存在瑕疵,故甲公司所开具的汇票无效 B.银行可以拒绝乙公司的提示付款 C.甲公司可以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D.银行拒绝付款使得该票据权利消灭
答案 BC
解析 汇票的无效事由在于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基础合同关系不是汇票无效的事由,因此A 选项错误不当选;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还可以行使追索权,这并不是票据权利消灭的理由之一。因此D 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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