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2007年)
选项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 A
解析 本题较难。首先,从表面上,该情形属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当缺席判决,但本题特殊之处在于追索赡养费,乙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故不能缺席判决,而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拘传,但拘传的前提是两次传票传唤,本案只经过一次传票传唤,故不能拘传。而本案必须到庭的被告没有到庭,确实无法开庭,只能是先延期审理,再传票传唤一次,不到庭再拘传。故本题应属于延期审理的“其他”这一情形。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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