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就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就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相关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
选项 A.中国的法律,因为一方当事人为中国籍 B.法国的法律,因为仲裁机构位于巴黎 C.瑞典的法律,因为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 D.美国的法律,因为一方当事人为美国籍
答案 C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本题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因此,应当适用瑞典的法律,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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