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村与乙村就临界的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 B.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C.必须首先由人民...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村与乙村就临界的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 B.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C.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BD
解析 考查土地权利纠纷的处理规则。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16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目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条规定,B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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