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下关于回避决定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方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关于方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由上一级法院作出 B.如果付某是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同胞兄弟,且常某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关于付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由常某作出 C.如果常某是甲公司诉讼代理律师钱某的老师,且其又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关于常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南审判委员会作出 D.如果胡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员工,则关于胡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由方某作出
答案 BD
解析 考查回避制度。《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该案中,院长方某是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其亦为本案的审判长。故A、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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