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该财物的,以贪污论。 ...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该财物的,以贪污论。 A. 公开财产 B. 公共财物 C. 国有财物 D. 国有财产
选项
答案 D
解析 解题指导: 《刑法》第382条:“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故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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