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施工企业协商后同时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该两家施工企业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A、 徇私舞弊罪 B、 玩忽职守罪...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两家施工企业协商后同时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该两家施工企业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
选项 A、 徇私舞弊罪 B、 玩忽职守罪 C、 串通投标罪 D、 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 C
解析 新版教材P43:四、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 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以上规定处罚。投标人(即题中所述两家施工企业)相互协商投标,可见,这两家施工企业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串通投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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