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6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该汇票付款责任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公司未发货,甲公司可以拒绝付款 B.乙公司应当对Q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C.Q银行是善意持票人,甲公司不得拒绝付款 D.Q银行遭拒付后,可从丙公司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答案 CD
解析 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基础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持票人,选项A的表述错误,选项C的表述正确;甲公司作为承兑人应当对Q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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