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视情节轻重给予( )处分。 Ⅰ.公开谴责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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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视情节轻重给予( )处分。
Ⅰ.公开谴责
Ⅱ.通报批评
Ⅲ.罚款
Ⅳ.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Ⅴ.警告
选项 A、Ⅰ,Ⅱ,Ⅳ B、Ⅲ,Ⅳ C、Ⅰ,Ⅱ D、Ⅰ,Ⅱ,Ⅳ,Ⅴ
答案 A
解析 A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①通报批评;②公开谴责;③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第②、③项处分可以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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