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的王某在甲市某机械制造企业工作30年,半年前王某在加工零件时发生事故,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57岁的王某在甲市某机械制造企业工作30年,半年前王某在加工零件时发生事故,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伤残三级。关于王某因工致残可享受待遇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王某可按照甲市前三年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生活护理费 B.企业要求王某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但王某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领取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 C.王某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本人工资的80%为伤残津贴,如领取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D.王某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应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答案 D
解析 1.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A说法不正确)。 2.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B、C说法不正确)(D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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