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危房之中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A、生存 B、受教育 C、受尊重 D、安全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学校在危房之中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
选项 A、生存 B、受教育 C、受尊重 D、安全
答案 D
解析 我国宪法与相关法律规定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有: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安全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题予所述侵犯了学生安全的权利。因此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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