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危房之中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A.生存 B.受教育 C.受尊重 D.安全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学校在危房之中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
选项 A.生存 B.受教育 C.受尊重 D.安全
答案 D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学生权利的认识。 【名师详解】我国宪法与相关法律规定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有: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安全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题干所述侵犯了学生安全的权利。因此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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