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某市一家酒厂,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7年2月,甲企业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某市一家酒厂,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7年2月,甲企业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3000元,增值税391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费13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边角废料,取得不含税收入62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42120元(小汽车系上年2月购进,账面价值为80000元)。 (3)从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生产检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4000元。 (4)销售白酒和啤酒给丁商场,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12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8080元;销售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款1755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7440元。合同约定,丁商场于2017年5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时,可取回全部押金。 (5)用自产的白酒换取丙企业不含税价相等的原材料用于酿造白酒,已知换出白酒的市场不含税价36000元,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用市场含税价为100620元的自产红酒,换取了一家水泥厂的水泥,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将全部水泥投入本厂生产厂房的维修。 (6)月末进行盘点时发现,因管理不善导致上月购进的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为88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910+1300*11%=4053(元); 业务(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4000*17%=2380(元); 业务(5):准予抵扣换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6000*17%=6120(元);准予抵扣换入水泥的进项税额=100620(1+17%)*17%=14620(元); 业务(6):应转出的进项税额=8800*17%=1496(元); 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053+2380+6120+14620-1496=25677(元)。 (2) 业务(2):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2000*17%+42120(1+17%)*17%=16660(元); 业务(4):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当期并入销售额征税。应确认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0+28080(1+17%)]*17%=24480(元);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包装物逾期未退没收押金时并入销售额征税,收取当期不征税。应确认啤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5500(1+17%)*17%=25500(元); 业务(5):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金额及进项税额。应确认换出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6000*17%=6120(元);应确认换出红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620(1+17%)*17%=14620(元); 该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6660+24480+25500+6120+14620=87380(元)。 (3)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87380-25677=617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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