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该企业发生的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销售成本1000万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国内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该企业发生的业务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销售成本1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万元。 (2)“管理费用”账户列支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3)“销售费用”账户列支500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160万元。 (4)“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2015年6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5)“营业外收入”账户反映受赠价值100万元的货物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税额是17万元。 (6)“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由于环境污染,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7)“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45万元,其中:从境内居民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40万元、还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8)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是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9)2015年1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 (10)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7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0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 、企业2015年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2> 、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加计扣除部分) <3> 、销售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 、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 、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 、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 、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加计扣除部分) <8> 、企业201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会计利润总额=2700+200-1000-50-100-500-40+100+17-50+45+100-70=1352(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700+200+100)*0.5%=15(万元)小于30*60%=18(万元),只能扣除15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15=15(万元) 新产品技术开发费4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50%,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50%=20(万元) 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需要做纳税调增。 所以,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0-20=5(万元)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700+200+100)*15%=450(万元),实际发生额=300+160=460(万元),所以销售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4.税前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200*6%*7/12=7(万元),所以财务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7=5(万元) 5.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352*12%=162.24(万元),实际捐赠额20万元,所以可以据实税前列支。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0万元。 行政性的罚款支出2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全额调增。 所以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20=30(万元) 6.境内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所以投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注:不必考虑税率差额) 7.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是允许据实税前扣除的。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加计100%税前扣除,所以工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纳税调增3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不作调增。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实际发生额7万元,不作调整。 所以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3=47(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1352+5+10+5+30-45-47-(100-70)/5*4=1286(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286*25%-20*10%=3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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