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公司是上市公司,腾达公司是正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在正泰公司授予腾达公司的中层干部张某股票期权。合同约定,张某以2012年10月31日股票市价每股8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正泰公司是上市公司,腾达公司是正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在正泰公司授予腾达公司的中层干部张某股票期权。合同约定,张某以2012年10月31日股票市价每股8元为施权价,在工作满1年(2013年10月)后购买该公司的股票10000股。如果张某在2013年11月和12月等额分两次行权,两次行权时的的市价为每股20元;2014年2月10日,张某以每股21元的价格将100,000股股票全部卖出(张某当期各月工资均已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计算张某12月行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2012年10月31日授予期权不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张某在2013年11月和12月等额分两次行权,11月行权时的的市价也为每股20元: 第一次行权时,应纳税所得额=(20-8)*5000=60000(元); 应纳个税=(6000012*20%-555)*12=5340(元)。 第二次行权时应两次所得汇总纳个税=(12000012*25%-1005)*12=17940(元)。 第二次行权时实际纳个税=17940-5340=1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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