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A国一公司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9600元(平均每月5800元),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A国一公司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9600元(平均每月5800元),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0元,这两项收入在
选项 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100元;因在B国出版著作获得稿酬收入15000元,并在B国缴纳该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1720元。计算其抵免限额及需要在我国补交的个税。
答案
解析 1.A国的抵免限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全年应纳税额=(5800-4800)*3%*12=360(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A国抵免限额为5160元(360+4800)。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100元,低于抵免限额,可以全额抵免,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计60元(5160-5100)   2.B国的抵免限额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15000*(1-20%)*20%*(1-30%)   =1680(元)   即抵免限额为1680元。该纳税义务人的稿酬所得在B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720元,超出抵免限额40元,不能在本年度抵免,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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