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于2013年10月10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15年12月31日。甲企业2015年所得额...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于2013年10月10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15年12月31日。甲企业2015年所得额为200万,2014年经认定亏损为30万,则2015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是( )万元。
选项 A、19.6 B、20 C、21.05 D、25
答案 D
解析 创投企业优惠,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应纳税额=(200-100*70%-30)*25%=25(万元)。 【该题针对“(2016)创投企业优惠”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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