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资金紧张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借款到期后,甲公司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因资金紧张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借款到期后,甲公司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付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人民法院可以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B.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C.丙公司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先执行甲公司财产,强制执行完毕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由其承担补充责任 D.为了使甲公司快速还钱,乙公司放弃20万元债权,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1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 AC
解析 (1)选项AB: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2)选项C:一般保证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只有在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时,一般保证人才承担责任。(3)选项D:债权人放弃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564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