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甲公司应于2014年7月11日前...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6年)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甲公司应于2014年7月11日前交付机床,交付机床的同时,丁支付货款。……7月11日,甲公司欲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同时要求丁公司将货款支付给戊公司。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遂停止交付机床…… 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是否有权停止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甲公司有权停止向丁公司交付机床。根据规定,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在本题中,甲公司和丁公司的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机床的同时支付货款”,那么,丁公司拒绝支付货款时,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停止交付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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