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日,甲将其生产的一批价值30万元的设备寄存于乙的仓库,寄存期截止2015年4月30日。3月5日,甲将该批设备抵押给债权人A公司,双方签订了...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5年3月2日,甲将其生产的一批价值30万元的设备寄存于乙的仓库,寄存期截止2015年4月30日。3月5日,甲将该批设备抵押给债权人A公司,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3月9日,乙向丙谎称该批设备属于自己,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卖给丙;事后,不知情的丙全额付款取走设备。3月16日,丙将该批设备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丁。3月20日,丙交付设备,丁向丙付款。 3月25日,A公司对甲的债权到期,甲无力偿还,A公司拟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此时,甲才得知乙已将该批设备出卖给丙,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丙返还设备。丙告知已将设备转卖给丁。甲要求丁返还设备,A公司则向丁主张就该设备行使抵押权,均遭丁拒绝。 4月9日,丁发现该批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瑕疵,无法投入使用,遂主张解除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丙赔偿损失。丙以该质量瑕疵在乙向其交付设备时已经存在为由拒绝赔偿,丁遂要求乙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是否取得了该批设备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设备?并说明理由。 (3)
选项 A公司能否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解除其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5)丁是否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6)对于甲的损失,谁是赔偿义务人?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丙取得了该批设备的所有权。因为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而丙对乙无权处分并不知情、以合理价格受让、设备亦已交付,丙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批设备的所有权。 (2)甲无权要求丁返还设备。因为丙善意取得该批设备的所有权,作为所有权人,丙将该批设备转让给丁并已交付,丁继受取得该批设备的所有权,甲无权要求返还。(或者,丙善意取得该批设备所有权时,甲对该批设备的所有权相应丧失,无权再以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任何人返还原物) (3)A公司不能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丁有权解除其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根据规定,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5)丁无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违约责任只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而乙和丁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丁无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6)乙是赔偿义务人。因为从保管合同角度看,乙未能妥善保管该批设备,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从物权角度看,乙无权处分了甲所有的设备,侵害了甲的所有权,甲有权要求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564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