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6年3月1日与本公司股东签订合同承诺一年后以每股5元的价格回购360万股流通在外的普通股,2016年3月至12月每股普通股平均市价为3元,当年...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2016年3月1日与本公司股东签订合同承诺一年后以每股5元的价格回购360万股流通在外的普通股,2016年3月至12月每股普通股平均市价为3元,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1200万股,2016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则甲公司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  )元/股。
选项 A.0.5,0.42 B.0.5,0.43 C.0.6,0.42 D.0.6,0.43
答案 B
解析 甲公司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600/1200=0.5(元/股);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360*5/3-360=24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600/(1200+240*10/12)=0.43(元/股)。 【综合分析】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首先应当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然后比较增量股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增量股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的,说明潜在普通股具有稀释性,据此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对于盈利企业,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本题中,该远期回购合同回购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360*5/3-360=240(万股),因为是3月1日签订合同,本期未行权,所以当年的时间权数是10/12;所以,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假设行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600/(1200+240*10/12)=0.4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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