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发生:(1)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2)乙因赌博,已耗尽家财;(3)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行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丙、丁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发生:(1)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2)乙因赌博,已耗尽家财;(3)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是:()
选项 A:乙当然退伙 B: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C: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答案 ABD
解析 【考点】退伙的情形。详解:《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故A项正确。该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因此,B项正确。该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故C项不正确,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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