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未约定交货地点,也未约定交货时间,且未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一周后,甲公司将合同约定的木材交给丙运输公司运往乙公司所...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未约定交货地点,也未约定交货时间,且未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一周后,甲公司将合同约定的木材交给丙运输公司运往乙公司所在地。在货物运输途中,遭遇罕见的泥石流致使货物全部毁损。下面哪一项表述不正确?
选项 A:合同虽然没有约定交货的时间,合同仍然可以履行,甲公司可以随时发运货物 B: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甲公司承担,因为货物尚未送到乙公司所在地 C: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买受人乙公司承担 D:丙运输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B
解析 依《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随时发送货物,故A项正确。 至于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依《合同法》第133条的规定可知,除另有规定或者约定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而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根据《合同法》第145条可知,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所以,本题中货物毁损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故B项错误,C项正确。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题中,丙运输公司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货物灭失,所以不承担毁损灭失的违约责任,故D项说法正确。根据题意,B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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